李晨名誉案败诉 被人黑未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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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上显示李晨名誉权纠纷案败诉。李晨先后起诉了5位被告,其中三位直接撰文发布者和一位转载者被认定构成侵权,另一位被告因采取的是转载形式,且添加了“理性讨论”字眼,被认定不具有主观恶意,不构成侵权。

对于此项判决李晨及其律师发布声明,称不服一审判决,已第一时间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以上是引用新浪娱乐的报道,我们先了解了这事件一审判决,这到底是件什么事情呢.

这件事情涉及的是李晨的名誉纠纷问题,据了解,被告李某某发文中提到了《渣男李晨现形记》并且文中提到“李晨人品”、“李晨插刀教”还有说什么李晨微博搜不到关于范冰冰的事情了之类的,严重侵犯李晨名誉,因此被提起诉讼。

近日,李晨名誉权侵权案审理结论发布,好家伙,真是没想到,自己被人黑,请律师打官司却败诉,想不到他竟然成了娱乐圈少见的败诉人士。

审判结论一出,引得很多网民哗然。

16日,李晨在微博发布了有关他的名誉纠纷案的进展。他声称之前的原发账号已经被判败诉,但是他相信法律,不会放弃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

看了律师声明和案件播报了解到整件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些关于李晨的言论,评论高达八万余次。

涉案言论有“渣男李晨”“背叛”“虚伪”“插刀青年”“前女友为他堕胎”“虚假兄弟情”等等。

针对这些言论,三名言论发布者及一名转发者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护成本。

而案件中的一名被起诉转载者,被判该转载行为不具有主观恶意,该行为不够成名誉侵犯。

李晨不服法院判决,再次上诉。

李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但是当中不乏一些不一样的言论。

热评第一条竟是:这不是事实吗?随后再去看时这条评论已经不在了。

又过了几分钟有一位网友又发布了一条刚刚那条热评还在的时候的图片,又被删掉。

李晨先后几次删掉了第一排的评论,估计也是心累。

最后才剩下一个言论没有那么直接的评论。

不知道到底是李晨路人缘不好,还是说大家看热闹不嫌事大。正当支持的言论没有上热评,反而是那些抖机灵的钻了空子。

在我的印象中李晨是一个挺憨厚的人,是《奔跑吧》里面强壮有力的大黑牛。

虽然说曾经跟范冰冰的恋情引起很多风波,但是他不至于路人缘那么差吧!

虽然说作为公众人物不免要接受大家的点评,但是评论别人的时候应该是适可而止的。

就算是作为普通人,也受不了别人的言语攻击吧,更何况李晨的名誉案件涉及到一些纯属捏造的构成诽谤的言论。

他完全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不知道李晨第二次上诉能否成功呢?

最后,将事务所的的提醒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慎重对待网络信息。

娱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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