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被指误导俏江南股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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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内地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South Beauty)早前就出售公司股份事宜出现纠纷,买方公司早前已入禀向卖股份的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提告。继张之后,近期正与台湾艺人徐熙媛(大S)闹离婚的儿子汪小菲,也于昨日(5日)被买方公司入禀高院民事控告。

入禀状指汪小菲有参与促成售卖俏江南股份的交易,且曾向买方提供俏江南的财务状况文件,最终原告支付约2.86亿美元(折合约18.3亿人民币)购买股份,部分款项亦存进汪的银行户口。但原告其后发现该些财务文件有夸大成分,并认为当中涉及欺骗,故要求法院宣告汪小菲只是以信托形式持有原告的款项,汪不得私下处理该些款项,并要求交还并作出赔偿。

汪小菲被指误导俏江南股份交易

汪小菲被指误导俏江南股份交易

原告分别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被告是汪小菲。据入禀状指,原告于2013年底从张兰及由她操控的公司购入俏江南的股份,当时被告于俏江南负责管理的职务,且曾于2012年至13年间与卖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文件,包括有关俏江南财务状况的文件及招股书的草拟文件,其内容显示俏江南的财务状况正面。原告相信该些资料属准确,因而判断俏江南是内地餐饮业的龙头,且一直有正面增长。

原告续指,原告最终支付约2.86亿美元购入股份,买股款项当中,至少有约3,600万美元(折合约2.32亿人民币)最终存进被告的银行户口内。原告其后发现,被告等提供的财务资料并不准确,并质疑被告虚假地夸大俏江南的价值及过往表现。原告指控被告在事件中涉及疏忽、欺诈及违反诚信,故要求法庭宣告被告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原告管有涉案款项,因此不得对款项作任何处理,并要把款项和由上述行为所得的不当得利退回原告,及向原告作赔偿。

扩展阅读:

汪小菲,1981年6月27日出生于中国北京,合润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阿拉善SEE理事,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荣誉副理事长,两岸企业家俱乐部企业家主席团主席,毕业于法国高等经济商业学院。

2011年6月13日,汪小菲正式接任俏江南餐厅集团CEO的职务。2015年11月,汪小菲已接受广东心怡科技物流公司聘请,出任该公司首席品牌官,全面负责公司的品牌战略管理与运营。2012年1月,汪小菲荣获"2011年度中国扶贫杰出人物奖"。2013年9月16日,汪小菲作为碧水队成员,参加了江苏卫视举办的《赢在中国蓝天碧水间》节目。2010年底汪小菲和徐熙媛(大S)闪电订婚轰动娱乐圈,并于同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结婚。2011年3月22日在海南三亚举行婚礼。2014年4月24日,长女汪希玥诞生。2016年5月14日,汪小菲妻子大S顺利产下一男婴。2018年4月11日,汪小菲妻子大S宣布怀了第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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